推荐收藏丨职称评审新规正式实施,您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19-09-23 11:35:17 来源:空格教育

职称评审是理论上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能力/成就等而评定授予的一个等级称号,是当今社会技术工作者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一种标志.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引发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在这个最新的规定里,评审范围、评审机构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1、评审范围


职称评审按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该规定。


2、评审机构


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为确保职称评审质量,《规定》明确了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条件和评审专家条件。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人数,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调整。


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4)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5)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3、可申请评审人群


(1)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人应为该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


(2)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的,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可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的限制。对于长期在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实际的工作业绩,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职称评审流程


职称评审流程包括: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


申报、审核。职称申报人须满足申报的基本条件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个人资料,并由申报人所在的单位先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之后,逐级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


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


评审。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评审结果确认、备案。经过公示后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其评审通过人员应当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部门备案。


评审标准


职称评审可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在线评审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权益保障


在规范评审程序、细化有关要求、健全公开公示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出,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明确了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的权利救济措施。


强化了职称评审诚信监管,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职场中,要么有学历要么有能力,你才能获得更高的薪资待遇,职称评审关乎申请者的薪资待遇及未来的发展前景,所以要努力变得更优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