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办理的基本常识,企业不了解就亏大了!

发布时间:2020-05-26 15:47:29 来源:空格教育

随着建筑市场的逐步规范和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是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的准入证,无论哪一家工程企业只有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前提下的经营才算合法。没有资质证书就是没有得到国家的承认,属于违法的工程,那么关于建筑资质有哪些我们必须要知道的事项呢?下面来看看空格建工是怎么解答的吧。


建筑资质办理基本条件.jpg


一、建筑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 12 个类别,一般分为 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一般分为 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建筑资质办理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建筑资质业务范围


1、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2、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3、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4、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四、建筑资质相关说明


1、本标准“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是指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申请资质企业注册的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持有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认可单位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的人员;“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2、本标准“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 60 周岁以下。


3、本标准要求的职称是指工程序列职称。


4、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的“技术工人”包括企业直接聘用的技术工人和企业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的技术工人。


5、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6、本标准“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网管线和相应建筑物、构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7、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8、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另行制定。


建筑企业办理建筑资质申请,要多加注意上述的内容,不然资质审核失败后,企业还需重新提交审核,不仅浪费金钱,还浪费时间。当然,建筑企业也可以找专业的资质代办公司代办资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咨询空格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