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沪人社专〔2023〕111号)等文件精神,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与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高评委”),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负责本市汽车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今年评审工作的重点是:落实本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聚焦汽车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汽车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引导汽车专业技术人员聚焦新能源、智能驾驶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提高复杂系统工程解决和全产业链技术创新能力。
二、评审专业范围
汽车高评委下设7个专业学科组,主要专业范围如下:
请在网上确定申报的专业学科组。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汽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截止当日符合“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条件之一,并受聘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当年度已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
(3)事业单位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缺额申报意见。
(三)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7年以上。
4、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对已取得符合《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文件认可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并受聘工程师、符合学历、资历要求。
6、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关于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7、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5年6月30日。
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8、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https://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
9、关于破格申报条件:
(1)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符合沪人社专〔2023〕111号文件规定的,可由单位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服务点申请,通过“直通车”、或“绿色通道”评议后,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2)具备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未满5年的,需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①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②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或者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发明者。
(四)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在取得工程师后,在本人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至少取得以下1项以上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并获得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五)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聘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2、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其中至少有1篇是在主管、主办单位属省、市以上专业、行业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预约稿证明不受理)。
3、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并在主管、主办单位属省、市以上专业、行业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预约稿证明不受理)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另可提交结合本人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
提交的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申报者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
关于论文:(1)若提交外文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评审时以中文内容为准。(2)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关于技术总结:(1)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2)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3)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4)须有2位同行专家(与申报人申报专业相同并具备正高级职称)针对该总结的评价推荐意见。
评委会将对所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若有学术造假行为(包括使用“人工智能写作”)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单位工作考核和公示要求
聘任工程师以来(超过5年的提交近5年)的业绩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请在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前公示,且公示结果为“无异议”。
(七)继续教育要求
1、公需科目。3年内需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221号),2025年公需科目课程不再区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按照培训方式,公需科目课程分为录播课程和直播课程,目录范围内的录播课程和直播课程均可计入公需科目学时。本年度公需科目的考核周期为2023年至2025年,累计应完成90学时。
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2、专业科目。3年内需累计完成45学时。
专业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汽车工程师培养在线”网站。
(八)面谈要求
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本年度所有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评委会的专业面谈。面谈安排将通过申报平台短信通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如果大家在准备申报时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职称评审细节,可以咨询空格职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