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31日17:00
(二)评审专业范围
市房地产高评委下设建筑维保更新、房地产技术管理、物业技术管理、设施设备等4个专业学科组,申报专业范围如下:
专业学科组 主要评审专业
建筑维保更新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材料、建构筑物拆除、房屋测绘/检测、建筑幕墙、房屋修缮等。
房地产技术管理 区域开发技术、村镇建设、房地产设计、房地产工程等。
物业技术管理 物业技术管理、建筑物维护、能源管理等。
设施设备 机电设备建设、机电设备维护、设施设备改造、设施设备管理等。
(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聘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以上。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工程师职务满7年以上。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人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五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2020年以后学时可计入)。
2、专业科目。五年内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2020年以后学时可计入)。
(五)论文要求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合作撰写论文不得超过3人)撰写专业论文两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公开发表。确定一篇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须独立撰写,主送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多于20000字。
如果还有其他关于职称评审的问题,欢迎随时联系联系空格教育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