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通知】2025宁波高新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8-12 15:12:08 来源:空格教育

2025年度宁波高新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15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15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26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一)在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此类对象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时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企业总部在高新区(与总部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工作,社保缴纳在外地,档案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实际工作单位在高新区的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人员(社保缴纳在宁波),通过实际用工单位申报职称。


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限内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条件


申报工业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工业工程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工业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三)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后因岗位变动,实际从事工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实际从事工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五)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


(六)按本评价条件所附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以上的。规定分值根据行业发展适时调整。


继续教育


核实近三年继续教育学时,所有申报人员每年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不得少于 18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 学时,总学时不少于 90 学时,未达要求不得申报。继续教育学时,须从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中打印相关证明并作为佐证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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