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温州市企业人员机电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发布时间:2025-08-19 18:39:35 来源:空格教育

2025温州市企业人员机电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9-01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10-31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11-13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在我市企业单位中从事机电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


申报条件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和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二)取得相关工种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三)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拔尖技能人才”的人员。


(四)不具备上述三项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或技能荣誉,但按所附量化评价标准,其自评分(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分除外)达到25分,且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署名推荐。


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每年 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为一个学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以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导出的《学时登记证书》等有效证明为准。


1、正常申报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供3 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申报初级职称的需提供1 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2、技能人才申报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供2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申报初级职称的需提供1 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3、转兼评人员:需提供调任现专业技术岗位后,所申报专业系列近 1 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