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金东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10-17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11-07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11-20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1、金华市(不含义乌地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有关条件申请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2、市本级(含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直属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有关条件申请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3、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有关条件申请初定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申报条件:
(一)初定条件
属于建设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初次认定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的,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
(二)评审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需满足下列条款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年;或大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2)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5年;高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8年;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5年。
5.非建设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专科、中专毕业生,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达到2年、4年、6年以上,并取得施工现场专业岗位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及高级技工证书;
(2)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或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6年,并取得施工现场专业岗位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及高级技工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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