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积分入户佛山新政策来咯!要入户的不容错过!
都2020年了,不知道之前说要入户佛山的小伙伴有没有成功入户呢?入户佛山方式有不少呢,像是学历入户,高技能入户、积分入户......
想要通过积分入户佛山的,不妨看下今年有哪些政策的变动吧!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度服务管理法》,明确不再执行原购房入户政策,改为缴纳社保连续满一年方可参加积分入户,将购房类人群纳入积分制统筹安排。取消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待遇,将其纳入积分制统筹安排。
新政策的出台,积分入户也有了新的调整:
一、入户申请资格由60分变为30分
原规定是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修订后是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二、有关年限不用“连续”计算
原规定是在本市连续办理1年以上(含1年)《广东省居住证》的新市民。修订后是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本市已办理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扩大了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
三、居住证连续办理年限越长,积分越多
原规定是办理居住证年限积分最高不超过50分的上限。修订后是居住证连续办理年限越长,积分越多,比如满12年可积60分等。
四、文化程度得分标准
原规定是初中学历到博士研究生学历得分标准由20分到120分层次递增。修订后是初中学历40分到本科以上学历80分依次递增。
五、个人投资得分标准
原规定是累计积分(无封顶)。修订后是在本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积3分,在本市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积6分,在本市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的积10分。
六、积分一票否决
原规定是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扣减相应分数;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修订后是新市民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2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七、办事流程更方便
原规定是申请人回原籍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修订后是申请人签署承诺书。新办法中入户卡的有效期限从原来的一年调整为六个月,承诺书的有效期也是六个月,两者时间统一。
那么,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怎么办?
准备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新市民积分入户服务事项受理回执(核对后回收)。
领卡时间
积分入户卡每季发放一次,发放时间是受理申请的下一季度经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
领卡地点
原受理事项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申办条件
积分入户: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或者登录市积分系统进行网上自助申请。
具体操作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传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2)各区积分办于每季度对全区或镇(街道)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区或各镇(街道)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后并签发入户卡。
(3)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持卡人凭入户卡携带身份证及具体入户地址等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入户的地址可在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出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集体户地址(提供集体户口簿)、或者经产权人同意的下列房产地址(提供房产证及产权人同意入户的函件):政府提供长期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经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房屋、或搭户亲友的房屋。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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