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8月1日起,北京、上海、浙江等19个省市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而就在前些日子,住建部公布了一组数据:全国已有14.3万人次申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占19个省市一级建造师总人数的27.67%。
此后,住建部再次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因此,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实现全国推广势在必行,那你弄好了吗?还不了解的赶紧来看看!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一)一级建造师应妥善保管本人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账号,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账号信息泄露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一级建造师可登录政务平台进入“我的证照”,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注册专业有效期或距65周岁不满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三)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四)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相关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五)试点地区一级建造师准予延续注册的,或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纸质注册证书上不再加贴相应防伪贴。
(六)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要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七)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信息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为准。电子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登录政务平台重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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