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正式发布了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今年的申报将在2026年1月启动,与往年相比,在申报方式、材料审核等方面都有新变化。计划在珠海评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在就要开始准备了。
一、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3月15日。
中小学教师等特定系列申报时间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需报省属或外市评委会评审的,以相应评委会通知为准
材料修改与缴费截止
被退回修改的材料,须在 3月31日前 完成补充上传并缴费
逾期未完成,将无法参与本年度评审
评审时间
珠海市各级评委会于 4月份开始评审
原则上 6月30日前 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二)评审时间
1.我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4月份开始评审,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
2.驻珠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三)线上答辩
申报我市评委会职称评审实行线上答辩制度,由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情况确定需答辩人员名单。答辩内容主要围绕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情况、学术成果以及申报专业领域应知应会知识展开。评委会办公室将在评审会议召开前通知答辩人员。答辩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线上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答辩的视同评审不通过。
二、评审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职称申报条件。职称评审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评审标准条件执行。各专业的具体标准条件要求按照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附件4、5)执行。
驻珠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2.有关学历认同。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3.继续教育。申报人应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按要求取得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在职在岗情况。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应一致,申报人无须提交社保凭证,通过大数据技术核查申报人在职在岗情况。如申报人有参保单位与工作单位不相符的情形,请在“辅助系统”上传在职在岗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专业的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材料清单。申报材料时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有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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