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广东省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已进入最后冲刺期。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1月至3月,2026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在申报过程中,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是最容易出现理解偏差的环节。根据通知,以下三类人员请对号入座。
第一类: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
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例如,2023年度通过评审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计算任职年限,到2025年12月31日共2年。
第二类: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
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计算规则有所不同: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假设2018年度通过评审取得中级职称,任职年限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共8年。但用于申报高级职称的有效材料,只能从2018年9月1日之后取得的才算数。
第三类: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
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例如,2023年5月12日通过考核认定获得助理工程师证书,任职年限从2023年5月12日开始计算。
特别提醒:所有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此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不能作为本次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人须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社保凭证,申报单位必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2026年是现行政策过渡期内最稳妥的申报时机,如果你对资历年限计算仍有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获取专业评估。